关于2024年度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药品和医用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企业考核结果的公示
各药品、医用耗材配送企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2〕246号)和《呼伦贝尔市药品配送企业考核办法(实行)》(呼医保局发〔2020〕31号)要求,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根据2024年度药品和医用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供应情况,对具有配送资格的企业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一)配送企业考核结果
1、2024年度,全市80家药品配送企业参与网上交易。经考核,优秀53家,合格22家,不合格5家。(详见附件一)
2、2024年度,全市312家医用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企业参与网上交易。经考核,优秀276家,合格32家,不合格4家。(详见附件二)
(二)公示时间:
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4日
(三)申(投)诉方式:
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0470-8206992。
联系人:生文哲
公示期内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9:00-12:00,
下午2:00-5:00;
二、相关要求
(一)对全市329家考核优秀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通报表扬,请上述企业再接再厉,进一步提升配送服务质量,引领全市药耗配送工作高质量发展。请其他配送企业对标对表,加快整改,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强化配送管理,确保高质量完成配送工作。
(二)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将于2025年7月7日在呼伦贝尔市民生大厦618室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配送企业进行约谈,配送企业形成整改材料,加盖公章后约谈当日提交。
(三)药品和医用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规范稳定配送是满足医疗机构临床使用需求,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动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秩序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请各有关配送企业要严格按照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采购配送工作要求,规范开展配送服务,积极与医疗机构建立沟通机制,及时响应采购订单,确保采购全流程真实、有效、完整,按时保质保量配送到位。
特此公示
附件一:《呼伦贝尔市2024年度药品配送企业考核结果》
附件二:《呼伦贝尔市2024年度医用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企业考核结果》
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
2025年6月30日